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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专家审查通报情况震惊会场
2017-11-28 10:40  河南中医药大学教授 郑玉玲

 

    2008 年10 月6 日,郑州大学四位建筑方面的专家来到河南中医学院新

校区帮助我们工作。他们每天一早从郑州大学赶过来,加班很晚才回去。郑

州大学新校区位于郑州的西开发区,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位于郑州的郑东新

区,两校相距30 多公里。他们风里来雨里去,早出晚归,非常辛苦。工作时

一丝不苟,每天除了审阅资料,就是到“烂尾楼”里查看。有时需要施工方

提供一些材料,但对方总是百般刁难,推三阻四。在极其艰难、紧张地工作

两个多月后,专家组终于理出了一些头绪。

    12 月20 日,学校召开了专家组通报会。参加人员有我和孙书记,纪委

书记许志宇、副院长田中岭、付强及建设指挥部的孟宪峰等。

勾希杰主任代表专家组做了通报:

    受河南中医学院的委托,专家组四人认真审阅了学校的招标文件、投标

文件、合同书、各项建筑材料价格,及郑州市政府发布的各项建筑材料的信

息价等等,确实有很多问题,需要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尽快处理,以免造

成更大的损失。具体分八个方面: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施工合同书与招投标文件不符

招标文件P36 页第26 条第(2)款关于付款进度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

程量和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实际已完工程直接费用的85%”。投标文件就上述招

标文件所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未提出异议。但施工合同书P41 页第26 条第

(2)款关于付款进度为“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进度支付

至实际已完成工程直接费用的95%。”

与施工单位打交道,掌握主动权的关键在于工程款支付进度,必须坚持

“工程在前付款在后”的原则,一旦超进度付款,必将受制于人。上述条款

的最大危害恰在于此!

   (一)招标约定的85%已属偏高(郑州大学为80%),签订合同又改成

95%更没道理!按中标费率是-9%,即使到完工也只能达到91%,不超进度付

款是不可能的。

   (二)付款依据应该按合同价款的85%,如果是按费率招标,也必须有

一个假定的合同额,不能以实际已完工程的85%,实际已完工程包含了变更

在内,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开口太大,后患无穷。

   (三)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已经响应了付款条件(如果不响应就是废标),

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再作实质性改变,是招标法不允许的。施工合同和招、

投标文件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不一致时,应以招投标文件为准,即付

款条件应以85%为准。

    二、优惠费用的扣除方式及时间不妥

    投标文件优惠比率为9%,该9%不应视为承建方的费用,应在每次付款

中扣除,但在施工合同书中P41 页第26 条第(2)款约定为“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工程款的90%(扣除优惠率)。”

这条也是对招标文件的篡改,使9%优惠率不能落实。

    三、保留金问题

招标文件P50 页投标书附录中规定保留金限额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

而施工合同书中该项金额为3.5%。

这条是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改变,施工单位保留金少扣1.5%,约合

750 万元。

    四、获鲁班奖的奖励问题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标明该工程质量要求为“鲁班奖”,投标文件也做了相

应的承诺且未提及“鲁班奖”所涉及的费用,但施工合同书P45 页第47 条补

充条款第(4)款为“双方商定:本工程获得鲁班奖后,奖励承包人200 万元。”

这条是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改变,如果实行后中医学院将损失200

万元。

    五、C 区钢结构部分优惠比率及付款方式问题

    投标文件中就整个工程项目的优惠比率为9%,C 区钢结构部分为该项目

的一个组成部分,优惠比率同样应为9%。但在2006 年4 月12 日签署的“C

区钢结构部分付款协议上,将9%的优惠比率变为6%”、且需支付25%的预付

款。上述优惠比率和投标文件优惠比率不符,预付款的支付和招标文件关于

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不符。

    这条又是对招投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改变,施工单位可以提前得到C 区

工程款的25%,并且少优惠了2%,中医学院将损失约200 万元!

    六、连续施工问题

    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我方将按业主要求的时间及时进场开工;若

业主资金不到位,我方保证连续施工不停工”。这本来是对中医学院很有利的

条款,但由于学院无人坚持,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不仅未履行投标

文件中的这一承诺,反而多次以中医学院资金不到位为由堵门闹事。学院反

而从有理方变成了亏理方!

    七、履约保证金问题

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纪要对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及交纳方式有明确的

规定,但至今施工单位未按上述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河南省政府关于落实招投标法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中标单位要在合同签

订5 天前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至今未交,该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

    八、材料调差问题

    招标文件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价格按施工当年郑州市定额管理部门发

布的拦头价的平均价据实结算,甲供材料和甲方认质认价应据实结算,不调

价差。”而施工合同书为“材料调整按材料进场月份(以监理与发包人驻地工

程师签证为准)的郑州市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月基准价格(政府指导价)

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超出政府指导价的材料、政府指导价之外的材料

按发包方认定的价格结算”,上述两种价差调整方法不一致。

    这条又是对招标文件进行了实质性改变,由于近两年物价变化太快,通

过这条篡改,施工单位将本应由自已承担的涨价风险转嫁给了中医学院。

上述情况,多属于定标后对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改变,教学实验大

楼以外的工程也存在类似情况,如学生食堂、宿舍等。

    勾希杰主任把专家组的意见集中通报后,解建新、朱芳振、杨志宏又对

一些细节进行了补充,几位专家的通报意见讲完后,会场气氛非常凝重,大

家都很震惊,很长时间没有人说话,也都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纪委书记许

志宇自言自语地说:“这几位专家确实是内行高手,他们通报的内容和去年上

级审计部门对我们学校检查反馈的意见很一致。”听到这个话,我非常吃惊,

有这么重要的事情!我马上追问许志宇纪委书记,“去年审计部门什么时候来

学校审计过?”许书记回答是“2007 年9 月”。我再追问“当时有没有审计

后的反馈意见”,许书记回答说“有”,我又追问,“为什么这么重要的信息不

给我说”,许书记回答是“那份审计材料不敢拿出来”。我听后又急又气,“新

校区教学实验大楼的问题一直解决不了,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学校已经被

拖垮,这时候还掖着藏着不敢面对问题!上级审计部门的反馈意见一年了还

不敢拿出来,怎么能解决问题!必须拿出来,我马上要看!”我当时说话语气

很重,因为我很清楚,学校请来郑州大学的几位建筑专家虽然很负责任,问

题查找的很清楚,但属两校之间的帮忙,而上级审计部门是国家政府机关,

是代表国家和省里行使审计职权的,具备法律效应。我必须尽快看到上级部

门联合审计的结果!上级审计结果令人触目惊心。

    2008 年12 月21 日上午八点,学校纪委书记许志宇安排审计处把2007

年9 月上级审计部门专家对河南中医学院的审计报告送到了我办公室,我推

开一切事务,马上认真阅读这份重要的材料。以下是原文:

    一、通过在河南中医学院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手续不完备,部分环节未履行审批,且未编制施工

图预算:

    新校区首期建设工程在未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及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

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

    由于未编制施工图预算,忽视了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失去了造价

控制依据,给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困难,不能有效控制工

程成本。

   (二)不具备条件即进行招标

新校区教学楼项目在没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情况下,就

进行了施工招标,违反了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的规

定。

  (三)合同签订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在签订的部分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未作约定。如:2004 年10 月,河南

中医学院与河南省昊鼎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合

同价款为:暂按双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执行。”又如:2004 年3 月与中建二

局二公司签订的后勤综合楼(配电房、垃圾中转站)补充合同,工程价款“最

后决算,以审计结果为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5 条的

规定。

(四)未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

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学生食堂及洗浴中心、学生宿舍楼、后勤综合楼

项目未按2004 年7 月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南师范大学数学楼等项目2004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注:含河南中医学院项目)批准的建设规模建

设。

1.学生食堂及洗浴中心

学生食堂下达的建设规模为18240 平方米,总投资2369 万元;学生洗浴

中心下达的建设规模3600 平方米,总投资690 万元。

2005 年4 月,河南中医学院与中铁四局签订了新校区学生食堂(含洗浴

中心)施工合同,学生食堂(含洗浴中心)建筑面积25921.1 平方米,超计

划4081.1 平方米,截至2007 年6 月底,已超计划投资828.851 万元。

2.学生宿舍楼

4-10 号学生宿舍楼下达的建设规模为68618 平方米,总投资5435 万元。

经审计,实际建设六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合计为74105.4 平方米,

较批准的八栋学生宿舍楼的建筑面积68618 平方米超出5487.4 平方米,已超

计划投资773.88 万元(其中:3-5 号学生宿舍楼按合同金额统计)。

3.后勤综合楼

2004 年3 月,学院与中建二局二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价440.78

万元。2006 年3 月,经河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造价为420.16 万

元,结算金额407.55 万元。2006 年5 月,学院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签订了后勤综合楼扩建工程合同。工程造价约170 万元,水池约75 万元。

后勤综合楼批准建筑面积3000 平方米,总投资450 万元。实际建筑面积

3835.7 平方米,超计划835.7 平方米,截至2007 年6 月底,已超计划投资175.2

万元。未按下达的建设规模建设,违反了省发改委《关于下达河南师范大学

数学楼等项目2004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第二项的规定。

(五)教学实验楼超概算

2005 年1 月,省发改委批复教学实验楼总建筑面积核定为147167 平方

米,总概算核定为22600 万元。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教学实验楼实际建

筑面积为159098.61 平方米。结构工程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装饰工程、设备

及安装工程尚未进行施工。桩基工程结算价款为2135 万元,教学楼累计签付

金额为24095.55 万元,消防工程累计签付200.377 万元,合计完成26430.93

万元。超面积11931.61 平方米,在工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已超概算3830.93

万元。违反了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

知》第五条的规定。

(六)部分工程未公开招标

新校区建设在选择施工单位时,运动场、教学实验楼A 区配电室低压柜

购置安装、中心配变压器供货未按公开招标,合同价分别为140 万元、146

万元和37.3 万元,合计323.3 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规定。

(七)违规分包工程

2005 年7 月-2006 年12 月,教学实验大楼承建方分别与郑州东方一代

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商城县锦华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签订了教学楼

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48 条的规定。

(八)拖欠工程款项

由于该院对已完工程量未及时全部结算,截至2007 年6 月底,仅已经结

算和签证部分,尚拖欠工程款项17326.9 万元。

1.拖欠征地款项。依据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土地规划局(〔2006〕郑东

规地管许字0098 号),该院征地1134.049 亩,应支付征地费用11307 万元,

已支付8000 万元,欠3307 万元。

2.拖欠工程款项。一是该院新校区建设的有关承建单位已开具发票且已

记入建设项目成本3745.93 万元,实际支付2348.58 万元,欠付工程款1397.35

万元。尚欠7929.55 万元且未记入建设项目成本。

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

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九)建设成本少计贷款利息

截至2007 年6 月30 日,新校区实际共支付利息21117567.66 元。经审计

计算,应支付利息22927700.34 元,少计入建设成本1810132.68 元。违反了

《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

号)的规定。

(十)教学实验楼施工合同部分条款违背招标文件的约定

教学实验楼施工合同部分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违背了招标文件的约

定,这些不一致的条款在结算时可能引起争议,给甲方造成损失。

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负责施工用水、电、通讯、道

路等设施日常维护工作,以确保施工正常安全进行,费用自理(招标书专用条

款8.2)。招标书的约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实际已

完工程直接费用的85%。工程交工使用付至工程直接费的90%,待决算并经

审计后付至总造价的95%,剩余5%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合同

书约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实际已完工程直接费用

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工程款的90%(扣除优惠率),

待决算并经审计后付至总造价的96.5%,剩余3.5%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

全部付清。合同价款及调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 条的

规定。

(十一)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材料采购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

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允许调差的材料价格按施工当年郑州市定额

管理部门发布的拦头价的平均价据实结算”、“材差调整按材料进场月份的郑

州市定额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月基准价格调整”。

但在实际执行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当市场价高于郑

州拦头价时,按市场价对施工单位结算。

如2006 年6 月8 日在“关于河南中医学院教学实验楼工程钢筋涨价的考察

报告”中,考察目的:承包方提出钢筋市场价格高出拦头价,考察结果:按

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当市场价低于郑州市拦头价时,按郑州市拦头价对施工

单位结算。

又如2005 年8 月22日河南中医学院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收到承包单位关于

钢材价格上涨问题的报告,在2005 年8 月25 日“关于‘钢材价格上涨问题

的报告’的回复”中:根据对郑州市钢材市场进行了价格调查,市场平均价

3230 元/吨,拦头价平均为3387.5 元/吨,市场价比拦头价平均低157.5 元/

吨,确定按拦头价进行结算。

(2)学院管理环节失控

造成承包单位大量使用考察以外的品牌,使学院认质认价材料管理办法

流于形式。

如教学实验楼使用的水泥,认质认价水泥的厂家和品牌为焦作第一水泥

厂的“中晶牌”等四个,但承包单位使用的6301 吨全部是考察四个厂家以外

的水泥。

如使用的钢材,认质认价的厂家分别为:安钢、邯钢、武钢和济钢等,

使用考察范围外的钢筋3644.241 吨,约占到钢筋总量的21.8%。

审计组抽查了具有可比性的7 种材料的价格

4 种材料考察价高于基准价,高于郑州市公布的基准价约73.2 万元。

           审计组抽查了具有可比性的7 种材料的价格

 

上述3 种材料考察价低于基准价。

2.损失浪费建设资金

新校区原规划建垃圾中转站一处,由河南省城乡建设设计院在2004 年4

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支付设计费38000 元;后院方变更规划,将垃圾中转

站改建为小综合楼和变电站,增加地下室及夹层,使原设计无法使用,导致

重新设计并支付设计费45000 元。损失浪费了原设计费38000 元。

二、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后

续建设项目,应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杜绝违反基建程序现象

的再次发生。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项目超概的原因,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与核算,

严格控制工程支出,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二)已完工程要及时结算和编制竣工决算

根据承包合同各项条款的规定,以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定

额标准、现行费率为依据,对工程量及材料、设备的价格进行全面的审核,

把施工单位在决算中高估冒算、重复取费、多列项目、提高单价等加大决算

造价的部分审核出来,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造价。

对施工监理在签付中不负责任的行为,业主和投资监理应加强监督,对

严重失职的施工监理应予警告,该撤换的坚决撤换。

(三)项目建设资料是重要的档案,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收集、

整理、归档,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各施工单位的优惠承诺,是项目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工程竣工

结算时,应认真落实施工单位的优惠承诺,避免给院方造成损失。

(五)为了缓解新校区建设资金的紧张局面,学院拟对老校区土地进行

置换,并已与郑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院方

应积极开展工作,使土地置换早日完成,以减轻学院的还贷压力和利息负担。

2007 年12 月10 日

我用了3 个小时逐字逐句看完了这份审计报告,感觉血直往头上涌,头

晕脑胀,既震惊又气愤!震惊的是,上级审计部门的专家作了深入的调查,

已经发现学校在新校区建设中有重大违背国家招投标和合同法的问题,新校

区很多建筑材料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气愤的是,审计过后近一年了都没有

引起重视,而是把这么重要的报告搁置起来,置上级的联合审计报告于不顾,

发现那么多问题竟然没有处理,把一个特色鲜明的中医药高等学府拖入了绝

境!

看完材料后,我曾追问学校有关领导,上级审计检查的这份报告,是否

给学校反馈过?有关领导不敢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支支吾吾推说不清楚。也

有知情校领导好心告诉我,“院长,你不要再问了,上级审计部门的专家在学

校审计了3 个月,发现了重大问题,能不反馈吗?反馈的时间、地点、参加

人员都很清楚,但现在有谁敢承认这个事?当时反馈后,都知道将要出大事

了,急着找各方面领导打招呼,跑人情,想方设法把审计结果压了下来。”我

听到这个惊人的内幕后,仰天长叹:“我的母校,您怎么承受了那么多的苦难!”

当时,我掉泪了,为我的母校,也为我自己怎么会遇到这么复杂难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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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极力克制着情绪, 告诉自己要冷静!再冷静!急和气都解决不了问题,只

能面对残酷现实。车到山前必有路,往前闯吧,兴许能找到一条出路。我擦

干泪,急匆匆赶往新校区工地。(这份联合审计报告,在以后学校和施工方谈

判、仲裁庭审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在第七章中多次提到。)

困局待解学校急需建筑专家

经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专家会诊和郑州大学几位专家两个多月的艰苦工

作,结合之前2007 年9 月上级部门的审计报告,学校在新区建设的巨大问题

已经初步显现出来。让我十分作难的是,所出现的重大问题均是违背了国家

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政策性很强,如招标法、合同法、工程管理、

工程监理、建筑材料价格、钢筋水泥、石板挂材等都是建筑方面的事情。我

和学校其他领导都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主管副院长付强虽然很能干,但他也

是学医出身。学校有几位搞基建及维修的,但从没有经历过这么大的建设场

面,更没有处理过那么复杂的事情。一大帮不懂行的人如何解决这么多重大

问题?当时的情况是上级审计部门的联合调查组一年前就已经离校了,借调

郑州大学的几位专家也将要回去了。下一步该怎么办?

那一段时间我饭吃不下,觉睡不成,这些问题整天困绕着我,挥之不去。

有时在厨房剥完蒜拿在手里不知道该干什么,家里人经常看到我出神发愣,

女儿把手在我眼前挥挥才能使我回过神来。很多人为我担心,怕把我难为傻

了。我第二次切身感受到田中岭副院长的话,女人变成难人了。经过一段时

间认真思考分析,思路逐渐清晰,要想尽快解决这些重大难题,必须调入专

业水平高、素质好的内行高手,因为中医学院太缺乏管控大型建筑工程项目

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反复考虑,还得去郑州大学求援,既要考虑不能影响

郑州大学的建设工作,又得选调能来解决学校问题的专家。当时我就想到了

郑州大学新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解建新和新区建设办公室工程部主任方绍才

两位专家,他俩是最合适的人选。

解建新是郑州大学新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河南省高教基建学会秘书长,长期从事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是郑州大学新校

区建设的核心人物之一。他作为郑州大学医学组团、工科组团、行政中心等

重要项目和教职工生活区德园、明园项目建设的负责人,工作业绩突出。郑

州大学医学组团项目获国家工程最高奖—鲁班奖,郑州大学行政中心项目获

国家优质工程奖,是全省唯一一位同时获得过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工

程技术人员,还获得过省级优质工程奖十项。除了他专业技术水平高之外,

还让我看重的是他的品德。他经手过无数大型项目,从没有出过建筑质量和

经济方面的问题。他为人正派,廉洁奉公,任劳任怨,很有品位。在河南建

筑行业有着很高的威信。河南省发改委和教育厅召开建筑方面的论证会时,

经常请他去当评审专家。

方绍才是郑州大学新区建设办公室工程部主任,高级工程师,参与完成

了郑州大学新校区理科组团、工科教学楼、教学实验楼、材料楼、化工楼、

物理楼、职工住宅等38 项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建筑面积达40 万平方米,他

经手的郑州大学教学组团项目获得国家工程优质奖。职工住宅组团项目获省

级中州杯奖,还有12 项获省级优质工程奖。他工作勤奋踏实,一丝不苟,执

行力强,为人忠厚,不贪不占。

他俩如果能到学校来,对问题的解决必将发挥巨大的作用。我很看重他

们,但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他们会来吗?郑州大学会放他俩吗?郑州大学

是全省唯一的211 综合性大学,工作条件好,待遇在全省高校中最高,他们

俩在郑州大学很受重用,都是后备提拔对象。同时全省高校都知道河南中医

学院的困境,他们会往这火坑里跳吗?我又陷入另外一个难题,如何才能把他

们请过来?唉!走一步说一步,先征求学校其他领导的意见吧! 我把这一想

法提到学校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上研究,大家都认为学校确实缺少建筑专家,

要想解决学校的重大难题,必须得调进来有丰富建筑经验而且水平高的内行

专家,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到郑州大学请解建新和方绍才两位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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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求援请来建筑专业人才

2009 年1 月6 日,我带领副院长付强和组织人事处的负责人,持河南中

医学院的商调函,一起到郑州大学。为了确保把郑州大学新区建设办公室解

建新副主任和新区建设办公室工程部方绍才主任请到学校,我需要做细做好

三方面的工作。首先是做解建新、方绍才两位专家的工作。见到他俩以后,

我把河南中医学院的困境和急需建筑方面专家的情况做了详细的介绍,解建

新副主任曾作为专家组的成员到过学校,很了解学校的困境和我的难处。我

真诚的请他们到河南中医学院帮助解决困难。他们说:“郑校长,您当过我们

的领导,是我们见到过办实事、负责任的领导,现在中医学院新校区建设陷

入困境,急需建筑方面的人员,今天您能亲自来请我俩,我们很感动,愿意

去助您一臂之力。”他俩的回答让我十分感动。但我知道这不是一件小事,他

俩的夫人都在郑州大学工作,如果夫人不同意,这个事也办不成,就对他们

说:“你们抓紧回去同家人商量一下,明天尽快给我个回信。”第二天上午他

们两个分别给我回了信,回去后和夫人商量了,夫人都表示支持,说“郑校

长在中医学院遇到困难,需要咱去,咱一定去。” 我当时特别高兴和感动,

更感谢他俩的夫人能舍弃家庭的利益和在郑州大学的良好工作生活环境和待

遇,欣然同意这个事情,这对我支持太大了!这事成功一半了。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做郑州大学校领导的工作,促使尽快把这个事提到会

上研究,并确保通过。我再次拜见郑州大学申长雨校长,一方面对上次借调

的专家表示感谢,一方面详细讲了河南中医学院目前的困境以及急需建筑专

家的情况,恳请申校长能给予支持,把两位专家调到河南中医学院工作。申

校长表示,一定支持。我又拜见郑书记,郑书记也非常支持。见了校长、书

记后,我还不放心,唯恐在会上其他校领导不了解情况再节外生枝,不同意

一下调走两个专家,紧接着我又见了郑州大学其他有关领导。由于前期工作

做得扎实,所以在郑州大学党委会专题研究时,很快形成一致意见。大家都

认为“玉玲在郑州大学工作五年半,为学校建设出了很多力,现在到河南中

医学院工作,遇到了困难,我们因为受很多限制,帮不了钱场,但应该帮人

场,同意解建新、方绍才两位同志到河南中医学院工作。”我知道这个情况后,

特别感动。虽然我已离开了郑州大学,但郑州大学依然对我这样支持和帮助,

我怎能不感激、不感谢!

经过认真快速地做工作,终于把解建新、方绍才两位专家调到了河南中

医学院,2009 年1 月31 日正式到河南中医学院上班了。

两位专家到任后,以勤奋扎实、任劳任怨的作风和熟练的建筑业务技术,

很快为解决学校困境发挥了巨大作用,甲乙双方位置颠倒的格局也有了根本

的转变。施工方再也不敢肆意妄为,欺负中医学院无懂行的人了!他们从进

入河南中医学院工作到现在,经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很少休过节假日。不仅

如此,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他们还不时受到承建方的恐吓与威胁,曾有人

开车跟踪他们到郑州大学的住处,威胁他们的家人。就这样,在承受着巨大

身心压力的情况下,他们还是无畏、忘我地为中医学院辛勤工作着。河南中

医学院的师生员工都要有一颗感恩的心,永远不要忘记这两位专家在学校最

困难时为学校做出的巨大贡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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